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使用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赣建建[2009]23号)
发布时间:2009-08-11 人气: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为提升我厅行政效能水平,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厅开发了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决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工作中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于2009年8月开始启用,请各设区市及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通知所属建筑业企业办理资质申请事项一律使用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jxjsxx.net)。
二、请已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及时进行网上备案。
三、对于使用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以下申报材料可以简化:
1、建造师注册证书可在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复印件可不需提供。
2、主项资质已在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审查同意备案的,申请增项资质时,有职称人员材料可仅提供人员增减情况和新增人员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对由我厅办理的除企业名称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附件材料,并通过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我厅的,我厅将完成网上审查后,企业将一次性办理变更申请的材料交我厅窗口后可直接打印证书中的变更事项。
四、我厅信息中心负责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791-6237302,6382587,8863121。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