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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时间:2021-11-22 人气: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函》精神,为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至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前,我厅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二级资质条件,受理企业资质核定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出具证明(申请指南见附件),并在新《规定》实施后,按新《规定》核发二级资质证书。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申请指南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样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